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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人们常说,母爱的力量是伟大的。
    在这一点上,有些动物的母爱丝毫不逊色于人类的母爱。
    甚至比起人类的母爱来,更加无私,更加伟大,更加神圣!
    正在荒原上奔逃的这条母狼,就具备着这种母爱的天性。
    在动物的世界里,捕食者的攻击和被捕食者的反抗,往往无关对错,它们都是为了生存,为了活着。
    活着,这是个多么心酸的词儿。
    他带着希望的光,往往能够留下的却大多是无奈地叹息。
    母狼的脑袋好像歪了,满嘴的血肉模糊。
    它被马儿尥起的蹄子,踢中了下颚。
    也不知道这会儿它的嘴里碎掉了几颗狼牙。
    母狼绝望的跑着……
    它逃了……
    它并非没有勇气去战斗,去流尽最后一滴血。
    可是,从母狼身上那两排食堂传来的胀痛感。
    却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它。
    它的孩子已经饿了,正在嗷嗷待哺。
    吁……
    在杨朝升的使唤声中。
    小黑收起了迈开的蹄子,开始原地踱着碎步。
    杨朝升观察着眼前的土丘。
    土丘的面积不大,处在一座不知名的山儿的山麓地带。
    土丘上有一大一小两个洞口。
    母狼窜进去的那个,有一条潺潺的山溪打洞口经过。
    这一切,都被吊在母狼身后的杨朝升看在了眼里。
    进入狼穴,母狼一直憋着的那口气也就泄了。
    又伤又累的母狼趴到了自己的孩子身旁。
    五六只还没睁开眼睛的小家伙,突然闻到了妈妈的味道。
    一只只毛茸茸的小狼崽,寻着味儿,颤巍巍地朝着妈妈的怀里钻。
    母狼的眼睛里,在此刻冒着的不再是那渗人的凶光。
    而是母性的光辉。
    ……
    突然,母狼的耳朵动了动。
    它强撑着抬起了耷拉着的脑袋。
    它察觉到,那个狼群的仇人来了。
    嗷呜……
    它的嚎叫低沉而又哀伤。
    这是最后的战斗,无论最后的胜负结果。
    这一支狼群都将走向覆灭。
    狼穴外。
    杨朝升手里拎着一把倭国佐官的指挥刀。
    这把刀样式古拙,刀身除了刀锋被打磨的锃亮,其余部分都呈现出暗哑的黑铁色。
    刀柄上铭刻的家纹,寓意着这一把武士刀有着它自己的故事。
    它曾经应该属于一个传承久远的倭国武士世家。
    现而今它属于小板儿爷。
    杨朝升用黄铜色的zippo打火机,点燃了堆在狼穴洞口的柴火。
    当烈焰熊熊燃起的时候。
    重头戏来了……
    杨朝升把事先浸泡在溪水里的枯枝败叶,盖在了燃烧的柴火上面。
    顿时,狼穴的洞口处,开始升起滚滚浓烟。
    杨朝升这样的大个儿。
    要进入这黑暗的狼穴,必须得猫着身子。
    这样做很愚蠢,也很危险。
    以杨朝升现而今堪比爱因斯坦的脑瓜儿,他才不会去干这样的傻事。
    烟雾进入这小小的洞穴,并没有从其他的地方渗出。
    这说明这个洞穴只有一个入口。
    也就片刻的功夫,洞穴中的狼崽子就有几只被浓烟夺去了性命。
    嗷呜,嗷呜!
    母狼已然完全暴走。
    它拖着疲惫的身子,一跃跨过了火堆。
    这是母狼的最后一搏。
    翻盘是不可能翻盘的。
    杨朝升早就做好了守株待兔的准备。
    见到有一条黑影从洞穴中蹿出。
    他一个闪身,手中的武士刀往上斜撩。
    好快的刀!|???|
    母狼被一刀身首异处,斩作了两截。
    杨朝升拿眼瞅了瞅。
    这条被浓烟逼出来的狼,正是被自个儿追赶过的那一条。
    可以肯定这个狼穴之中已经再没有成狼了。
    狼穴中传来了“嘤嘤嘤”的叫声……
    难道是狼崽子?
    杨朝升用刀,把几根燃烧的柴火挑起,甩进了狼穴里。
    然后他猫着身子进入了狼穴。
    视力远远强过常人的杨朝升,借着几根柴火发出的亮光。
    在这灌入了浓烟的洞穴中,他摸索到了几个毛绒绒的小肉球。
    可惜,它们几乎都没了动静。
    只从一只狼崽子身上,还能感觉到微弱的生命迹象。
    杨朝升一个念头,将手中的武士刀收进了随身空间。
    随后他一手托着小狼崽,一手扒拉着狼穴通道的地面。
    快速的离开了满是浓烟的狼穴。
    ……
    杨朝升蹲在溪水边,处理了一下自个儿的个人卫生。
    匍匐在他脚边的小狼崽,虽然还没有张开眼睛,却好像察觉到了危险。
    这只狼崽子在它的兄弟姐妹里面,应该是最强壮的那一只。
    它肉球似的小身体抖啊抖,小小的尾巴甩啊甩的。
    摇尾乞怜?
    这是一种对生的渴望。
    此后,它能不能睁开眼睛,是否有机会看看这个并不完美的世界。
    就只在杨朝升的一念之间呢!
    把小狼崽托在了自个儿的手心里。
    他们感受着彼此的温度。
    盯着小狼崽那竖起来摇晃的小尾巴。
    杨朝升暗忖,这是狼犬和野狼产下的后代。
    它应该就是传闻中的狼青犬吧!
    大多数动物小的时候,都是蠢萌蠢萌的。
    杨朝升倒没有起心思要害了它的性命。
    这还没开眼的狼青犬幼崽,养起来也不是个什么问题。
    这才出来浪了不到一天的时间。
    这又是马,又是犬的。
    赶明儿,再上哪儿侍弄来一只鸟儿。
    “左擎苍,右牵黄,胯下宝马配雕鞍。”
    怎么感觉自个儿正朝着螨清八旗纨绔的队伍里靠拢呢?
    想到此处,杨朝升不由地一乐。
    他起身把小狼崽揣到了胸前的夹袄中。
    “一骑绝尘我去也,归来是否仍少年。”
    回到了先前燃起篝火的宿营地。
    杨朝升跳下马,给小黑来了一记马屁。
    “去,把你的那些小弟找回来。”
    动物的领地意识很强。
    它们大多以尿液和粪便的气味来划分地盘。
    只要标记的气味还存在着。
    其他成群的食肉性动物,一般都不会贸然跨界闯入别人的地盘。
    此地,那支处于食物链顶端的狼群已经覆灭了。
    现而今这片范围内,应该暂时是安全的。
    杨朝升在附近找到一截不长的沟渠。
    他取出一把军工铲,就跳进了壕沟,在里面捯饬起来。
    杨朝升要让三匹死去的马儿入土为安。
    一匹成年的马儿有600~800斤。
    任由小板儿爷天赋异禀,挂逼加身。
    他也抱不动不是?
    人和动物的区别是什么?
    这个说来话长。
    其中有一点,就是人能够有效率的发明和使用工具。
    杨朝升用粗壮的树木枝干做了个扒犁。
    把三匹死去的马儿拖到沟渠里给埋了。
    这是什么?
    在回来的路上,他捡到了一个皮褡裢。
    估计是从哪匹死马身上落下的。
    篝火旁。
    杨朝升正拿着一块动物的兽皮看的出神。
    嘴里还不时地喃喃自语。
    “摸金校尉、发丘灵官?”
    “高陵?……魏武?”
    “人妻曹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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