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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糜贞眼里闪烁着泪光:“谢谢……哥……”
    “这件事不许和任何人说起,包括大哥,记住没有?!”
    “记住了!”
    “我去看看大公子!”
    糜芳点点头,转身出了房门!
    刘封正襟危坐于林石之上,做出拔剑要自刎的姿态。
    糜芳赶紧扑了过去:“大公子,千万不要寻短啊!”
    刘封满眼泪痕,懊悔之心溢于言表。
    他放下剑!
    “不,不!犒军任务还没有完成,我没有理由寻短!待我劝二叔回来后再坦白今日之事,须如实禀告父亲,以死谢罪。”
    “不行,绝对不行啊!”糜芳紧张道:“公子年纪轻轻,难免犯了错事,反正玄德公也不是在意妻子存亡之人,且将此事隐瞒下来,就当她死了,谁也不会知道。”
    刘封痛苦摇头:“不可不可,此乃重罪,我于心过不去这个坎,必须和父亲说明,并请父亲将我千刀万剐,只可惜,即便是这样亦不能赎我罪过。”
    “我知大公子忠义,但此事真算不得什么,一切听我安排,保证可以保大公子无虞。”
    “即便保我无虞,却又负了小娘……”
    “这个你也不用担心,所有的事情,皆有二舅为你们安排。”
    刘封点点头:“二舅有心了,但是……”
    “别但是了,先听我的,最近的糜家商号距此不过五十里,你我先送家妹去那里,你我再回去犒军。”
    事已至此,关羽的事只好先放一放,借着雨还没停的由头,让军校们再休整一天。
    刘封携男装的糜贞骑着的卢,糜芳骑着一匹黄骠马一同而行。
    旅途比较远,到商号时已经是又是傍晚,细雨没停,还夹杂了一些零星的雪花。
    这是一家马号!
    由凉州购马,然后兜售!
    不仅卖马,还出售各种马具,农具。
    那么糜家是卖马的么?
    不,倒马卖马只是所有的生意中最不起眼的一个。
    史书记载糜氏家族童客万人,家产巨亿!
    想想吧,那时全国才多少人口?
    说是汉末福布斯排行榜第一名不过分吧!
    糜竺身为徐州的别驾从事,他在徐州铸钱、贩盐、售粮、贩马、打造器械,赚钱的事几乎无所不干。
    偏偏这些还都是合理合法,在很多地方形成了垄断。
    其多有钱可想而知!
    而这么大一家商号,当然不仅仅局限于徐州,全国各地都有分号。
    只是连年征战,有些地方的生意都凋零了。
    这家马行生意也并不好,尤其是荆州被曹军占领后,完全是门可罗雀。
    战马在逃荒时都被征用了,只剩两匹老马和一些马具出售。
    但这地方不小,两层阁楼,装潢在当时来说也算不错。
    主事是个六十多岁的老倌,认得糜芳,见大领导来了赶紧躬身下拜。
    糜芳便让他将整个二楼空出来,拿新的床单被褥,给糜贞居住。
    留几个女的照顾糜贞,其余人再安排其他商号。
    然后,对刘封道:“公子,这也太晚了,咱们今天也住在这。我也好好安排一下。”
    刘封担心关羽部队受寒,有心连夜赶路,但系统却再次给他一个“留下”的建议!
    还能陪小娘一天。
    只好叹了一口气:“那也只好如此了!”
    糜芳安排童仆取消商号,将其改成一所别苑,做为妹妹的临时居所,等劝回关羽,安顿下来再转移别处。
    可在半夜的时候,又有人来了!
    来的是一个黑衣黑甲的年轻人,身背令旗,手持长剑。
    他骑一匹马,还牵一匹马,风尘仆仆而来。
    两匹马皆疲惫不堪,他人也是满脸的风霜之色!
    来了就“咣咣”砸门:“马倌何在,马倌何在?……”
    老倌去开门,拱手道:“军爷何事?”
    “此有好马否?”
    老倌陪笑:“我只有两匹病马,有马鞍辔头要不要看一看?”
    “病马?”
    那军官探头往里看了看,说巧不巧的看到了拴在马厩里的的卢马。
    别的马还好说,刘封的卢马品相可不一般,马身细长矫健,身白如雪,长鬃如云,比普通的马高出整整一个头。
    一看就是能征惯战的绝世良驹!
    他有点恼火,指着的卢道:“那不是好马?为何不卖!”
    老倌苦笑笑:“此马非我马行里的马,乃客人之马!”
    那人丢出一锭金:“这金你给那个客人想必足够,我有急事,此马我非买不可!”
    这是要强买强卖。
    “官爷不可啊!”
    那人“仓啷”拔出宝剑:“汝再敢多言,我便斩下汝头!”
    说着,不由分说的推开老倌,径直去牵的卢马!
    老倌那里敢阻拦,赶紧上楼去叫糜芳刘封,等他们下来时,那人已经骑着的卢跑了。
    老倌急得直跺脚:“哎呀,这如何是好?”
    刘封叹气:“如此莽夫,真是什么马都敢骑,也不看自己命够不够硬!”
    说着,双指放于口中,用力吹一响哨!
    片刻,便听远处一声马嘶。
    然后是呱啦呱啦的马蹄声,不消片刻,的卢马又回到了刘封的面前!
    再看那人,早已被颠下马,被拖在后面,一直拖了回来。
    若非天寒穿的衣服多,皮肉都要磨掉一层,便是这样,也拖掉半条命去,也不知道断了几根肋骨,擦破几处肉皮,反正站都站不起来了,只哼哼唧唧的直叫。
    刘封蹲下来,仔细打量了一番,顿时知道他是干啥的了。
    探马。
    或化妆平民探听敌情,或背插令旗,携带密信公函,来往于各个城池之间,以便将帅间联络通讯。
    通常,军队攻城略地,会建立专有驿站,便用探马传讯。
    而这期间最容易发生的一个问题就是半路上马受伤疲惫,所以要用两匹马轮流乘骑,到下一个驿站再换。
    以保证最快传令速度。
    然而,曹军新到此地,成熟的驿站联络系统还没有成熟,再加上路生,绕远问路在所难免,马也会疲惫受伤。
    便备购马金,以便半途购马,免得耽误大事。
    这样的人,百姓不敢惹,土匪不敢劫,但最怕的就是遇见敌对势力。
    这不就遇见了!
    刘封拍拍他的肩膀,对他的行为表示理解。
    然后,一剑杀了他。
    接着,搜身,在他的身上搜一个竹筒,用蜜蜡封口,上有印符。
    一旦打开,便立刻失信。
    刘封打开了,里面一绢布,刘封和糜竺看了看,互相点了点头。
    这是曹操写给曹仁的密信。
    他告诉曹仁,可诈败将关羽放入南郡城中,再在城楼顶埋下弓手,乱箭射之!
    收到此信三日之后,第一批援军必到。
    回想原剧情,周瑜便如此中招。
    想来曹仁并未出战,却早已将关羽攻打南郡的事通知了曹操,曹操也做了相应的安排。
    虽然没能及时送到物资,却无意中救了关二爷一命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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