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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生之锦华3-第三章重来3
锦华确定,如果不是因为自己在场,爹一定会飞驰起来直接就往正屋奔去的。
刘继宗脚步急切,甚至没有注意到女儿并没有跟过来。
锦华很乖觉的站着没动。她知道,父亲跟母亲一辈子情感都极好,现在小别胜新婚,父亲刚回来,肯定要跟母亲单独处一会儿的。
锦华从小就是个极为敏感的孩子,她一直很清楚,说到底,父亲虽然最是疼她,可是,在他心里,最爱的照旧母亲,只有母亲。父亲性子宽厚,善良易欺,在母亲眼前一向是软弱惯了的,对母亲言听计从。母亲就是父亲的天,就是父亲的精神支柱。
要不是因为这样,母亲去世后父亲也不会一蹶不振,一夜之间白了头发,以后一病不起,缱绻病榻,不久便追随着母亲而去……
可是,现在的父亲……锦华贪恋的看着父亲的背影,虽然个子不高,但现在年轻又挺拔,还记得自己小时候曾无数次的爬到父亲背上,那身影绝没有前世中的佝偻和萎顿,多好啊!多好啊!
母亲心思机敏,不光长的漂亮,照旧远近闻名的才女,识文断字,女红、家事,样样拿得起放得下。
可是,你再醒目又怎样,你不外是个女人而已!
出头的椽子先烂,才高惹人嫉……这个社会的规则是,女人要低调,要天职,要乖乖的做男子的隶属品,否则的话,就是特别,就是不天职,就会招人非议,会被人连脊梁骨都戳烂的!
锦华抬头看看天边幻化的晚霞,脸上露出一个苦涩的笑容来。
她突然想到,如果母亲生为男儿身,肯定能立功立业,做出一番大事来。惋惜,这个社会是不容许女人太过醒目的,尤其是醒目到爬到了男子的头上!
这也是她自己活了几十年,在母亲猝然离世之后,痛定思痛得出的结论。
母亲,既然一切都有时机重来,我绝不会让你再凄苦一生,再一次被逼的早早离世,绝不会!这一次,我一定会好好的守住你!
锦华在袖子中的手牢牢的攥成了拳头,手指甲深深的刺进了手心里,却丝毫没有以为痛。她的眼睛在晚霞的映照下,似乎有种奇异的色泽放射出来……
原来,锦华准备好好的跟爹娘吃一顿团圆饭的,可是小菊来传话说,因为今晚二爷刚从县城回来,老爷付托一起到正房那里去吃。
唉,怎么忘了这个茬?以前的时候,自己家里确实有这个规则。现在祖父还在世,自己一家仍旧跟大房住在一起呢。
锦华现在心里满满当当的,跟乱麻似的撕扯不清,并不想已往大房那里迎接另一种挑战,只好继续“生病”,淡淡的付托小菊帮自己把饭端到房里来。
能躲一日是一日吧。
小菊悻悻的转身去了厨房。现在,她见了三小姐突然有点畏惧,以为三小姐最近性情实在是怪,都不带正眼瞧自己的,似乎看自己一眼就脏了眼睛一般。
以前,三小姐虽然不太爱说话,性情又倔强,但那都是对家里那些大人的态度。实在她这人一向心软,对下人都是平和亲切,从来没有高声的呵叱过人的,所以家里的几个仆从都不怕她。可是现在,人照旧那小我私家,却让人没理由的有点畏惧。
看着眼前摆着的一碗小米粥,一小碗**蛋炒黄瓜,外加一小碗豆腐汤,锦华心情实在不太好。那种压抑的、苦闷的情绪再一次的充斥了她的整个胸口,让她憋闷的喘不上气来。
大房那里饭桌上的菜色应该很丰盛吧?
纵然祖父一生起劲主张勤俭持家,但两个荤菜应该少不了的。可现在,自己作为一个病人,受到的待遇跟平时照旧差不多。
**裸的无视啊。况且自己病了这几天,自己的亲祖父、亲伯父,连个面都没露,就连走过场的话也没有传一句啊!
祖父?哼!那小我私家,为什么活的那么长寿呢?如果他早早死了,自己一家就能早早的分居,也许那样母亲心情就好了,就不会抑郁成疾了呢!
锦华绝不愧疚的诅咒着自己的亲生祖父。因为,自己这一家的凄凉遭遇,全都是拜那小我私家一手所赐!
怎么会有那么偏心的父亲呢?而且这小我私家照旧这个家里绝对的权威,一向说一不二。祖父怎么那么看不上父亲呢,都是亲生的啊。
父亲说什么、做什么都是错的,都只能换来一个白眼和没头没脸的呵叱。连带着整个二房都不受人待见。而大伯,不管说什么、做什么都是对的。最重要的是,财政大权完全都是被大房独霸着……
怎么办呢?怎么才气掩护自己一家人呢?让母亲不再积郁成疾,让父亲不再伤心失望,让弟弟康健的生长……
锦华郁闷的叹了口吻,拿起勺子兴趣索然吃了一口粥,突然张大了眼睛,这是曾经无比熟悉的味道!
锦华眉毛紧皱了起来,她一下子想起来了,她知道这是谁的手艺。自己出嫁前一直吃的是她做的饭,直到出嫁后十年,也是如此。
这时候她家厨房里有两小我私家,杜大娘和小菊。杜大娘资历老,手艺很不错,自然是认真正房那里的饮食,而大房是跟祖父一块用饭的。二房这边却是由小菊认真的,还捎带管着下人们的饭食。小菊的手艺很是一般,还算能吃而已。
而自己出嫁时,因为那人好歹身上有着秀才的身份,自己这边嫁资又薄,祖父也许是为了刘家体面上悦目,才格外开恩,或许是因为此外,横竖不知怎么的竟让小菊做了自己的陪嫁丫头。
自己嫁到了曾家,那真是一穷二白,上无寸瓦遮身,下无立锥之地,只是暂时租了个小院子委曲容身。那人整日里只知关起门来念书,此外一概不理,家里里里外外的活计,就落在了自己身上。
自己出嫁前只喜欢念书写字,女红啊家事啊什么的,是一概不通的。初嫁之时面临冷锅冷灶,一家子人等着穿衣用饭,简直束手无策,彷徨无助。幸亏那时有小菊帮着自己,她虽然手艺也不算精,可是做饭啊,基本的家务活啊是难不倒的,这才委曲撑起谁人新家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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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生之锦华3-第三章重来3
锦华确定,如果不是因为自己在场,爹一定会飞驰起来直接就往正屋奔去的。
刘继宗脚步急切,甚至没有注意到女儿并没有跟过来。
锦华很乖觉的站着没动。她知道,父亲跟母亲一辈子情感都极好,现在小别胜新婚,父亲刚回来,肯定要跟母亲单独处一会儿的。
锦华从小就是个极为敏感的孩子,她一直很清楚,说到底,父亲虽然最是疼她,可是,在他心里,最爱的照旧母亲,只有母亲。父亲性子宽厚,善良易欺,在母亲眼前一向是软弱惯了的,对母亲言听计从。母亲就是父亲的天,就是父亲的精神支柱。
要不是因为这样,母亲去世后父亲也不会一蹶不振,一夜之间白了头发,以后一病不起,缱绻病榻,不久便追随着母亲而去……
可是,现在的父亲……锦华贪恋的看着父亲的背影,虽然个子不高,但现在年轻又挺拔,还记得自己小时候曾无数次的爬到父亲背上,那身影绝没有前世中的佝偻和萎顿,多好啊!多好啊!
母亲心思机敏,不光长的漂亮,照旧远近闻名的才女,识文断字,女红、家事,样样拿得起放得下。
可是,你再醒目又怎样,你不外是个女人而已!
出头的椽子先烂,才高惹人嫉……这个社会的规则是,女人要低调,要天职,要乖乖的做男子的隶属品,否则的话,就是特别,就是不天职,就会招人非议,会被人连脊梁骨都戳烂的!
锦华抬头看看天边幻化的晚霞,脸上露出一个苦涩的笑容来。
她突然想到,如果母亲生为男儿身,肯定能立功立业,做出一番大事来。惋惜,这个社会是不容许女人太过醒目的,尤其是醒目到爬到了男子的头上!
这也是她自己活了几十年,在母亲猝然离世之后,痛定思痛得出的结论。
母亲,既然一切都有时机重来,我绝不会让你再凄苦一生,再一次被逼的早早离世,绝不会!这一次,我一定会好好的守住你!
锦华在袖子中的手牢牢的攥成了拳头,手指甲深深的刺进了手心里,却丝毫没有以为痛。她的眼睛在晚霞的映照下,似乎有种奇异的色泽放射出来……
原来,锦华准备好好的跟爹娘吃一顿团圆饭的,可是小菊来传话说,因为今晚二爷刚从县城回来,老爷付托一起到正房那里去吃。
唉,怎么忘了这个茬?以前的时候,自己家里确实有这个规则。现在祖父还在世,自己一家仍旧跟大房住在一起呢。
锦华现在心里满满当当的,跟乱麻似的撕扯不清,并不想已往大房那里迎接另一种挑战,只好继续“生病”,淡淡的付托小菊帮自己把饭端到房里来。
能躲一日是一日吧。
小菊悻悻的转身去了厨房。现在,她见了三小姐突然有点畏惧,以为三小姐最近性情实在是怪,都不带正眼瞧自己的,似乎看自己一眼就脏了眼睛一般。
以前,三小姐虽然不太爱说话,性情又倔强,但那都是对家里那些大人的态度。实在她这人一向心软,对下人都是平和亲切,从来没有高声的呵叱过人的,所以家里的几个仆从都不怕她。可是现在,人照旧那小我私家,却让人没理由的有点畏惧。
看着眼前摆着的一碗小米粥,一小碗**蛋炒黄瓜,外加一小碗豆腐汤,锦华心情实在不太好。那种压抑的、苦闷的情绪再一次的充斥了她的整个胸口,让她憋闷的喘不上气来。
大房那里饭桌上的菜色应该很丰盛吧?
纵然祖父一生起劲主张勤俭持家,但两个荤菜应该少不了的。可现在,自己作为一个病人,受到的待遇跟平时照旧差不多。
**裸的无视啊。况且自己病了这几天,自己的亲祖父、亲伯父,连个面都没露,就连走过场的话也没有传一句啊!
祖父?哼!那小我私家,为什么活的那么长寿呢?如果他早早死了,自己一家就能早早的分居,也许那样母亲心情就好了,就不会抑郁成疾了呢!
锦华绝不愧疚的诅咒着自己的亲生祖父。因为,自己这一家的凄凉遭遇,全都是拜那小我私家一手所赐!
怎么会有那么偏心的父亲呢?而且这小我私家照旧这个家里绝对的权威,一向说一不二。祖父怎么那么看不上父亲呢,都是亲生的啊。
父亲说什么、做什么都是错的,都只能换来一个白眼和没头没脸的呵叱。连带着整个二房都不受人待见。而大伯,不管说什么、做什么都是对的。最重要的是,财政大权完全都是被大房独霸着……
怎么办呢?怎么才气掩护自己一家人呢?让母亲不再积郁成疾,让父亲不再伤心失望,让弟弟康健的生长……
锦华郁闷的叹了口吻,拿起勺子兴趣索然吃了一口粥,突然张大了眼睛,这是曾经无比熟悉的味道!
锦华眉毛紧皱了起来,她一下子想起来了,她知道这是谁的手艺。自己出嫁前一直吃的是她做的饭,直到出嫁后十年,也是如此。
这时候她家厨房里有两小我私家,杜大娘和小菊。杜大娘资历老,手艺很不错,自然是认真正房那里的饮食,而大房是跟祖父一块用饭的。二房这边却是由小菊认真的,还捎带管着下人们的饭食。小菊的手艺很是一般,还算能吃而已。
而自己出嫁时,因为那人好歹身上有着秀才的身份,自己这边嫁资又薄,祖父也许是为了刘家体面上悦目,才格外开恩,或许是因为此外,横竖不知怎么的竟让小菊做了自己的陪嫁丫头。
自己嫁到了曾家,那真是一穷二白,上无寸瓦遮身,下无立锥之地,只是暂时租了个小院子委曲容身。那人整日里只知关起门来念书,此外一概不理,家里里里外外的活计,就落在了自己身上。
自己出嫁前只喜欢念书写字,女红啊家事啊什么的,是一概不通的。初嫁之时面临冷锅冷灶,一家子人等着穿衣用饭,简直束手无策,彷徨无助。幸亏那时有小菊帮着自己,她虽然手艺也不算精,可是做饭啊,基本的家务活啊是难不倒的,这才委曲撑起谁人新家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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