鱼和熊掌不可兼得(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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走出琴行,龙泉看着络绎不绝的马路,发现车流中有不少正空着的绿壳子出租车,他犹豫了一下,不知道是否需要招一辆车送林珑回家。
嫂子昨晚曾交接过,遇到那种穿很高高跟鞋的女孩子,千万别按自己的习惯干啥都用两条腿走,人家那鞋就只适合坐轿车,没座位的公交车都不成,站着不利便,还问要不要开他哥的那辆悍马,说武士开悍马应该很酷,挺能勾通人。
只是龙泉不熟悉行车蹊径,也不想借哥哥的工具显摆,就作而已。
现在,他想起自己之前就是在公交车上遇到林珑的,从科甲巷到琴行也是她提议走路,龙泉在思量,这次是不是应该自己说打车?可是,打车,最多一刻钟就能到她家,少校同志突然以为有些遗憾,不想这么快就和林珑说‘再见’,那真的是再见,理论上就是再也见不到。
他连见自己家人的时间都很少,更况且是一个不会成为家人的相亲工具。
正当龙泉犹豫之时,帮欣姐锁上门的林珑走了过来,然后很有些自得的告诉他:“车站在那里,从这里我能找着路。”
这下,龙泉不用再自己纠结了,顺势就随着她往公交站台走去,只是在心里暗笑,一个每周在这里授课的人,若是还找不到路,那纯粹就是智力问题。
一路闲聊着,龙泉很遗憾的发现,现在的公交车有了专用通道,也不比出租车慢太多,很快的,就到了林珑家的小区门外,小女人很委婉的体现,自己是只身一小我私家住,不太利便请一位年轻男士上去小坐。
于是,龙泉也只能礼貌的与她作别,在目送林珑翩然走向庭院深处时,望着那抹纤细的背影,他突然发现自己居然很狗血、很文艺的想到了一个词“依依不舍”,还想到了一句话“送君千里终有一别”。
**,少校同志一面唾弃自己一面快步转身,小跑着回家。
没想到自己就只是在家待了三天,心壳子居然就变软了,还那么轻易的就对一小我私家发生好感,岂非这就是传说中的英雄惆怅尤物关?**,他又唾弃了自己一次,这句话也***很文艺!
与此同时,林珑爬上四楼,打开防盗门走进了黑黢黢的屋子,顺手打开玄关的电灯开关,然后一面换鞋,一面高声喊道:“猫猫,我回来啦!”
回应她的,是一阵卡兹卡兹的啃铁笼子的声音和“吱吱”几声细细的耗子叫。
没错,就是耗子。那位叫做“猫猫”的小家伙,是林珑养的一只仓鼠弟弟,嫩黄色的‘布丁’品种,体型和大**蛋相仿,或者可以说,它团起来睡觉时,就像一个毛茸茸的大**蛋。
林珑的怙恃不喜欢喧闹的都市,两人都退休之后就在乡下的山水之间买了一套屋子,搬去休闲养老,而她随时要给学生上课,偶然也会和朋侪同学聚会,住乡下不利便,于是就留在了原来的老屋子里,可是,一小我私家守着一百多平方米的屋子有时候确实有点寥寂,特别是入夜之后,万籁俱寂,却没一小我私家可以和自己说话,整个屋子里除了奏琴、敲击键盘或放电视和cd音乐也没点其他响动。
于是,林珑就养了小宠物,有过敏性鼻炎的她不能养经常掉毛的猫猫狗狗或小鸟,其他还能发作声音的宠物也没几样可选了,于是就买了喜欢啃笼子转轮子,偶然会“吱吱”叫两声的小仓鼠,给它取名叫“猫猫”则是她小小的恶趣味。
进屋之后,林珑把提包随手往客厅沙发上一扔,沐浴卸妆,换了件绵绸的绿花睡裙,然后进了那间用怙恃主卧室改建的隔音琴房,点上一支檀香,戴了指甲,抱起琵琶盘腿坐在沙发上,开始随意拨弄起来,一面练小曲子,同时还偶然走神想着今天遇见的人,履历的事。
她能察觉出最后那龙泉似乎是对自己很有好感,甚至尚有点想随着抵家里来继续谈天的意思。
因此,林珑是特意说的那句“单元小区,不太利便晚上请男的进门”。也不是不放心一个少校军官的人品,就是有点不想招人闲言的意思,而且,她依然以为自己和龙泉不适合继续生长,也就没须要把关系搞得过于亲近,单纯做朋侪就行了。
虽然了,尚有最后一点,她这屋子实在是见不得人啊!特别是不能被一个严谨的,天天都要“整理内务”的职业武士望见!
搞艺术的人,特别是跟绘画设计相关的,大多数都有一个通病,那就是散漫、随性和不拘小节。体现在生活中,就是许多人都不怎么会收拾屋子,例如,林珑家里的陈设摆件、书柜里的书等物品,就很少会有规行矩步、有条不紊、一丝不乱放置的。
一来是放置得太过整齐,那就没有艺术的美感了,二来则是,像林珑这种有点随性的人,总有些丢三落四,在客厅看书,会随手将书往茶几上堆;在书房画画,那一大盒彩色铅笔、马克笔,也就随意的散落在书桌上;玄关处随意摆放着好几双鞋;而茅厕的大篮子里,还堆着几件待洗的衣服……
虽然吧,跟此外完全不收拾屋子的艺术系同学相比,林珑也不算太糟糕,可是,谁人龙泉……预计是茶几上堆着凌驾三、四件工具就会看不顺眼吧?连走路的法式都险些每一步完全一致的人,那得多刻板严谨啊!投军当久了的,看待生活物品似乎都有点一丝不苟不杂不乱的癖好。
林珑望天翻了个白眼,确实得维持一下淑女形象,不能破环了人家的美化理想,就算只是当普通朋侪,那也得是印象很好的朋侪。
说起来,实在这个龙泉算是她遇到的相亲工具中条件最好最合适的一位,家境、性格、学历都很不错,兴趣喜好也和自己很投契,这照旧林珑第一次遇到同样喜欢民乐甚至能跟自己合奏的相亲工具,惋惜,就是他那职业,实在让人无法接受。
不敢想象,若是嫁了这么一个随时会执行特殊任务的武士,自己会是何等的孤苦寥寂,甚至可能会时刻提心吊胆、恐慌难安……
唉,他怎么就不能是个军区大院里坐办公室的呢?!要事情没那么危险和忙碌,自己小小的倒追一下也不是不行以。
条件很好,谈天的感受也不错,惋惜就是职业不行,鱼和熊掌不行兼得呐。
林珑在惋惜之中,花了一个多小时把琵琶和古筝都弹了一小会,然后盖好琴,进了卧室,从梳妆台抽屉里取出一个掐丝珐琅的小首饰盒子,再次叹息一声躺靠在了床上。
盒子徐徐开启,内里,悄悄的躺着一颗指头巨细的黄铜纽扣,因为经常被她摩挲,那扣子已经有些陈旧磨损,只是扣子上的“八一”二字,依然模糊可辨。
遇到同样脸上有个小酒窝的武士龙泉,林珑自然再次想到了她的谁人不知姓名的初恋情人。
邻近十四岁的那年暑期,林珑在书摊上买到了新出的一本《火王》漫画,于是一面走在街上,一面看书尝鲜,她压根就没注意脚下的路,自然更没注意天上落下来的工具。
那是一个修建工地,一辆起重机正在吊运盖屋子要用的预制板,由于捆扎得不牢实,最面上的一块滑落了下来,直接就往林珑小朋侪的头上砸去!
无数路人在惊呼大吼,但事件的中心人物却陶醉在漫画情节中完全没有丝毫的反映,直到有一小我私家从后面冲过来拖了林珑一把,在将她搂到自己怀中的同时,还用力踹了预制板一脚,让它向反偏向倒已往,当那水泥石板轰然砸落时,小女人这才被巨响惊吓得扔掉手中的书本。
然后,林珑有点呆呆的望着那块激起大片灰尘的水泥板,好几秒钟之后才反映过来,原来自己差点被砸。
“你脚流血了。”她听到有个男子在自己耳边说话,这才低头看了看透着凉鞋的脚,哦,真的在流血,可是,一点都不痛啊?
再然后,谁人救林珑的人一把将她抱了起来,飞驰着跑向四周的一家医院,她听到那人在说:“小妹妹,不要畏惧,我望见了,不是动脉,不是脚掌,就只是大拇指在出血,不严重。”
实在,一直到这时候,林珑还云里雾里的似乎是在做梦,一连串的事情发生得太快,脚也一点不痛,应该说是没有知觉了,所以完全不具真实感。
一直到望见医院大门时,她才以为左脚开始有一点点麻麻的涨涨的感受,那男子抱着她冲进了急诊室,在要将她放下时,才发现自己胸前的纽扣缠在了小女人的头发上,他坚决的一把就将扣子扯了下来,然后将她安置在椅子上坐好。
当医生走过来,开始用酒精清洗林珑的左脚时,尖锐的痛楚才蓦然从脚趾通报到她的大脑,林珑这才清醒的意识到,自己差点被砸死!自己的脚被挂到或砸到了!脚趾在拼命的呐喊,好痛,好痛!
“啊——!”她惨叫一声,下意识的就想缩腿,抱她过来的男子赶忙协助护士压住她,用力抓着她的脚踝和膝部,不让乱动。
泪水哗哗的从那张苍白的小脸上滚了下来,止不住的流淌,她却咬着牙,只轻声的哼哼着,没有放声大哭,只以为四周都是生疏人,各人都在帮她,要哭起来会很难看。
然后,林珑听到医生很遗憾的说:“哎,指甲没了,齐根被拔掉了,你看,一点点根都没了,以后长不出了诶!小女人,未来不能再穿露趾凉鞋了哦。”
……
林珑靠在床上笃志看了看自己那涂着珍珠色指甲油的光洁左脚,谁说不能穿凉鞋的啊?只管花了快要两年时间,可是,这倒霉催的脚指甲照旧逐步长出来了!
记得第一次发现大拇指泛起了一小段新指甲时,自己兴奋得就像捡了几十万似的,然后天天都在关注指甲的生长情况,就像在期待花种子快快发芽。
现在嘛,基本上就是正常的了,只比右脚拇指指甲小一点点,摸起来不是那么平滑,可是远看起来看起来绝对没问题,穿凉鞋,米问题!
脚指甲的遗憾是没了,可是谁人救命恩人没找到的遗憾却一直在困扰着林珑,遗憾了足足12年……
“小红牌兵哥哥,你究竟在哪儿呢?”望着那只扣子,她有些无奈的瘪了瘪嘴。
走出琴行,龙泉看着络绎不绝的马路,发现车流中有不少正空着的绿壳子出租车,他犹豫了一下,不知道是否需要招一辆车送林珑回家。
嫂子昨晚曾交接过,遇到那种穿很高高跟鞋的女孩子,千万别按自己的习惯干啥都用两条腿走,人家那鞋就只适合坐轿车,没座位的公交车都不成,站着不利便,还问要不要开他哥的那辆悍马,说武士开悍马应该很酷,挺能勾通人。
只是龙泉不熟悉行车蹊径,也不想借哥哥的工具显摆,就作而已。
现在,他想起自己之前就是在公交车上遇到林珑的,从科甲巷到琴行也是她提议走路,龙泉在思量,这次是不是应该自己说打车?可是,打车,最多一刻钟就能到她家,少校同志突然以为有些遗憾,不想这么快就和林珑说‘再见’,那真的是再见,理论上就是再也见不到。
他连见自己家人的时间都很少,更况且是一个不会成为家人的相亲工具。
正当龙泉犹豫之时,帮欣姐锁上门的林珑走了过来,然后很有些自得的告诉他:“车站在那里,从这里我能找着路。”
这下,龙泉不用再自己纠结了,顺势就随着她往公交站台走去,只是在心里暗笑,一个每周在这里授课的人,若是还找不到路,那纯粹就是智力问题。
一路闲聊着,龙泉很遗憾的发现,现在的公交车有了专用通道,也不比出租车慢太多,很快的,就到了林珑家的小区门外,小女人很委婉的体现,自己是只身一小我私家住,不太利便请一位年轻男士上去小坐。
于是,龙泉也只能礼貌的与她作别,在目送林珑翩然走向庭院深处时,望着那抹纤细的背影,他突然发现自己居然很狗血、很文艺的想到了一个词“依依不舍”,还想到了一句话“送君千里终有一别”。
**,少校同志一面唾弃自己一面快步转身,小跑着回家。
没想到自己就只是在家待了三天,心壳子居然就变软了,还那么轻易的就对一小我私家发生好感,岂非这就是传说中的英雄惆怅尤物关?**,他又唾弃了自己一次,这句话也***很文艺!
与此同时,林珑爬上四楼,打开防盗门走进了黑黢黢的屋子,顺手打开玄关的电灯开关,然后一面换鞋,一面高声喊道:“猫猫,我回来啦!”
回应她的,是一阵卡兹卡兹的啃铁笼子的声音和“吱吱”几声细细的耗子叫。
没错,就是耗子。那位叫做“猫猫”的小家伙,是林珑养的一只仓鼠弟弟,嫩黄色的‘布丁’品种,体型和大**蛋相仿,或者可以说,它团起来睡觉时,就像一个毛茸茸的大**蛋。
林珑的怙恃不喜欢喧闹的都市,两人都退休之后就在乡下的山水之间买了一套屋子,搬去休闲养老,而她随时要给学生上课,偶然也会和朋侪同学聚会,住乡下不利便,于是就留在了原来的老屋子里,可是,一小我私家守着一百多平方米的屋子有时候确实有点寥寂,特别是入夜之后,万籁俱寂,却没一小我私家可以和自己说话,整个屋子里除了奏琴、敲击键盘或放电视和cd音乐也没点其他响动。
于是,林珑就养了小宠物,有过敏性鼻炎的她不能养经常掉毛的猫猫狗狗或小鸟,其他还能发作声音的宠物也没几样可选了,于是就买了喜欢啃笼子转轮子,偶然会“吱吱”叫两声的小仓鼠,给它取名叫“猫猫”则是她小小的恶趣味。
进屋之后,林珑把提包随手往客厅沙发上一扔,沐浴卸妆,换了件绵绸的绿花睡裙,然后进了那间用怙恃主卧室改建的隔音琴房,点上一支檀香,戴了指甲,抱起琵琶盘腿坐在沙发上,开始随意拨弄起来,一面练小曲子,同时还偶然走神想着今天遇见的人,履历的事。
她能察觉出最后那龙泉似乎是对自己很有好感,甚至尚有点想随着抵家里来继续谈天的意思。
因此,林珑是特意说的那句“单元小区,不太利便晚上请男的进门”。也不是不放心一个少校军官的人品,就是有点不想招人闲言的意思,而且,她依然以为自己和龙泉不适合继续生长,也就没须要把关系搞得过于亲近,单纯做朋侪就行了。
虽然了,尚有最后一点,她这屋子实在是见不得人啊!特别是不能被一个严谨的,天天都要“整理内务”的职业武士望见!
搞艺术的人,特别是跟绘画设计相关的,大多数都有一个通病,那就是散漫、随性和不拘小节。体现在生活中,就是许多人都不怎么会收拾屋子,例如,林珑家里的陈设摆件、书柜里的书等物品,就很少会有规行矩步、有条不紊、一丝不乱放置的。
一来是放置得太过整齐,那就没有艺术的美感了,二来则是,像林珑这种有点随性的人,总有些丢三落四,在客厅看书,会随手将书往茶几上堆;在书房画画,那一大盒彩色铅笔、马克笔,也就随意的散落在书桌上;玄关处随意摆放着好几双鞋;而茅厕的大篮子里,还堆着几件待洗的衣服……
虽然吧,跟此外完全不收拾屋子的艺术系同学相比,林珑也不算太糟糕,可是,谁人龙泉……预计是茶几上堆着凌驾三、四件工具就会看不顺眼吧?连走路的法式都险些每一步完全一致的人,那得多刻板严谨啊!投军当久了的,看待生活物品似乎都有点一丝不苟不杂不乱的癖好。
林珑望天翻了个白眼,确实得维持一下淑女形象,不能破环了人家的美化理想,就算只是当普通朋侪,那也得是印象很好的朋侪。
说起来,实在这个龙泉算是她遇到的相亲工具中条件最好最合适的一位,家境、性格、学历都很不错,兴趣喜好也和自己很投契,这照旧林珑第一次遇到同样喜欢民乐甚至能跟自己合奏的相亲工具,惋惜,就是他那职业,实在让人无法接受。
不敢想象,若是嫁了这么一个随时会执行特殊任务的武士,自己会是何等的孤苦寥寂,甚至可能会时刻提心吊胆、恐慌难安……
唉,他怎么就不能是个军区大院里坐办公室的呢?!要事情没那么危险和忙碌,自己小小的倒追一下也不是不行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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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珑在惋惜之中,花了一个多小时把琵琶和古筝都弹了一小会,然后盖好琴,进了卧室,从梳妆台抽屉里取出一个掐丝珐琅的小首饰盒子,再次叹息一声躺靠在了床上。
盒子徐徐开启,内里,悄悄的躺着一颗指头巨细的黄铜纽扣,因为经常被她摩挲,那扣子已经有些陈旧磨损,只是扣子上的“八一”二字,依然模糊可辨。
遇到同样脸上有个小酒窝的武士龙泉,林珑自然再次想到了她的谁人不知姓名的初恋情人。
邻近十四岁的那年暑期,林珑在书摊上买到了新出的一本《火王》漫画,于是一面走在街上,一面看书尝鲜,她压根就没注意脚下的路,自然更没注意天上落下来的工具。
那是一个修建工地,一辆起重机正在吊运盖屋子要用的预制板,由于捆扎得不牢实,最面上的一块滑落了下来,直接就往林珑小朋侪的头上砸去!
无数路人在惊呼大吼,但事件的中心人物却陶醉在漫画情节中完全没有丝毫的反映,直到有一小我私家从后面冲过来拖了林珑一把,在将她搂到自己怀中的同时,还用力踹了预制板一脚,让它向反偏向倒已往,当那水泥石板轰然砸落时,小女人这才被巨响惊吓得扔掉手中的书本。
然后,林珑有点呆呆的望着那块激起大片灰尘的水泥板,好几秒钟之后才反映过来,原来自己差点被砸。
“你脚流血了。”她听到有个男子在自己耳边说话,这才低头看了看透着凉鞋的脚,哦,真的在流血,可是,一点都不痛啊?
再然后,谁人救林珑的人一把将她抱了起来,飞驰着跑向四周的一家医院,她听到那人在说:“小妹妹,不要畏惧,我望见了,不是动脉,不是脚掌,就只是大拇指在出血,不严重。”
实在,一直到这时候,林珑还云里雾里的似乎是在做梦,一连串的事情发生得太快,脚也一点不痛,应该说是没有知觉了,所以完全不具真实感。
一直到望见医院大门时,她才以为左脚开始有一点点麻麻的涨涨的感受,那男子抱着她冲进了急诊室,在要将她放下时,才发现自己胸前的纽扣缠在了小女人的头发上,他坚决的一把就将扣子扯了下来,然后将她安置在椅子上坐好。
当医生走过来,开始用酒精清洗林珑的左脚时,尖锐的痛楚才蓦然从脚趾通报到她的大脑,林珑这才清醒的意识到,自己差点被砸死!自己的脚被挂到或砸到了!脚趾在拼命的呐喊,好痛,好痛!
“啊——!”她惨叫一声,下意识的就想缩腿,抱她过来的男子赶忙协助护士压住她,用力抓着她的脚踝和膝部,不让乱动。
泪水哗哗的从那张苍白的小脸上滚了下来,止不住的流淌,她却咬着牙,只轻声的哼哼着,没有放声大哭,只以为四周都是生疏人,各人都在帮她,要哭起来会很难看。
然后,林珑听到医生很遗憾的说:“哎,指甲没了,齐根被拔掉了,你看,一点点根都没了,以后长不出了诶!小女人,未来不能再穿露趾凉鞋了哦。”
……
林珑靠在床上笃志看了看自己那涂着珍珠色指甲油的光洁左脚,谁说不能穿凉鞋的啊?只管花了快要两年时间,可是,这倒霉催的脚指甲照旧逐步长出来了!
记得第一次发现大拇指泛起了一小段新指甲时,自己兴奋得就像捡了几十万似的,然后天天都在关注指甲的生长情况,就像在期待花种子快快发芽。
现在嘛,基本上就是正常的了,只比右脚拇指指甲小一点点,摸起来不是那么平滑,可是远看起来看起来绝对没问题,穿凉鞋,米问题!
脚指甲的遗憾是没了,可是谁人救命恩人没找到的遗憾却一直在困扰着林珑,遗憾了足足12年……
“小红牌兵哥哥,你究竟在哪儿呢?”望着那只扣子,她有些无奈的瘪了瘪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