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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两人离开戏楼,顺着街道往前走,路上碰见了一个卖糖葫芦的。

    东方彧卿看了眼花千骨,温声道:“等我一下。”

    花千骨看他几步走过去,跟老人家说了什么,而后取下了棒子顶端最大的两串糖葫芦。

    东方彧卿拿着两根大糖葫芦回来,伸手递给花千骨。

    “喏,想吃哪个?选吧。”

    花千骨心里觉得他有点幼稚,多大的人了还学小孩子吃糖葫芦。但转念一想她似乎也没吃过,于是看了看,拿了颜色更深的那根。

    东方彧卿看她接过才满意一笑,而后张嘴咬了一口。

    嗯,有点甜,还有些酸,不过嚼着嚼着就感觉味道还不错,难怪那么多小孩大人都喜欢吃呢。

    花千骨咬了一口,也被酸酸甜甜的味道征服了。她本就喜欢做菜和美食,只是近百年来辟了谷,加上常常出门在外居无定所,吃的自然就少了。倒是没想到,这人间的糖葫芦味道是这样的。

    倒挑不出什么毛病。

    两人边走边吃,东方彧卿忽然说道:“活了这么多岁,还是第一次有人陪我吃糖葫芦。”

    花千骨嚼果子的动作微顿,咽下后下意识问他:“你爹娘没给你买过吗?”

    异朽阁在瑶歌城,他定然也是生生世世在瑶歌城长大的,生在那样热闹繁华的地方,吃糖葫芦的机会应该很多吧?

    东方彧卿眼神黯淡了些,低声道:“没有。他们很早就去世了,除了第一世,后来的那些年岁里我的父母都不同。可于我而言,唯有最初的那两人才是我的爹娘,可他们从未陪我逛过街,更没给我买过糖葫芦。”

    所以,她是第一个陪他买糖葫芦,还和他一起吃糖葫芦的人。

    他,很开心呢。

    花千骨没有情魄,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,她想了想说道:“你父母早逝,而我连我娘长什么样都没见过,本质上咱们应该差不多。以后如果你还想逛街和吃糖葫芦,就叫我,只要我有时间,一定来。”

    东方彧卿笑了笑,低沉情绪一扫而光,他高兴地答下:“好啊!说到做到。”

    花千骨微笑点头,“嗯,说到做到。”

    第二日上午,东方彧卿就离开了,花千骨把他送到城外,直到马车看不见了,她才背起药箱前往别的地方。

    近百年来她四处游走,救治了许许多多的人,每到一个地方往往待不到一个月就又转去下一个地方,世人皆惊叹她医术了得,名字越传越远,甚至还有皇室贵族请她看病,偶尔她心情好了就会应下,但收费颇高。

    前脚刚出来皇宫内院,后脚就揣着一大笔报酬出入酒楼茶肆,顺便也会去慈幼局或者乞丐窝走一圈,救助孤儿,补贴他人。

    或许,是因为她前生可笑孤苦,如今才见不得太多人生死离别吧。

    半个月后,她进入雪云国境内,去了该国的一个边城——天塞城。

    曾经有说书人讲边塞风光,说边塞之地苦寒无比,脚下是光秃秃大地,头顶是暗沉沉天空,远远望去树木无几,黄沙漫天,风一吹像极了刀子在脸上刮,就连水都是浑的。

    花千骨想,如果那个说书人不是道听途说的话,那就是他本人曾来过边塞。哪怕不是蜀国的,也应该是别国的。

    荒凉干裂的小路上,花千骨孤身走着,她肩上斜挎着药箱,手上拿着一个竹筒,里面装的水还是她昨晚在山涧接的。

    刚走上一条宽些的官道,身后就响起哒哒的马蹄声,转头一看是一群戎装加身的官兵。

    他们似乎急着赶路,领头的骑着高头大马从她身边一骑而过,只不经意看了她一眼。身后的二十来个士兵骑着马很快追上,不一会儿就消失在了道路的拐角。

    花千骨没理他们,继续走自己的。

    正走着呢,前方忽然迎面跑来一个士兵,他匆匆勒住马,利落地翻下。

    “你是大夫?”

    士兵约摸二十岁,身材高大,五官清秀,但由于常年风吹日晒,皮肤已经成了小麦色。他打量了花千骨一圈,脸上有些不解。

    天塞城地处边境苦寒之地,气候恶劣,除了他们这群守军,城里几乎没多少女子,大夫也大多是男子,军营中更是一个女大夫都没有。

    这样一个身材高挑纤细,模样又好的女子怎么会孤身走在官道上?看这白皙水嫩的肌肤,也不像是城里长大的女孩。

    花千骨大大方方任他打量,而后才点头,“不错,我是大夫,怎么了?”

    她走在路边上,刚也没挡他们路,有什么问题吗?

    士兵想了想,指着她的药箱道:“能打开让我看看吧?”

    出门在外,又是边境,冷不丁出现一个漂亮女子,不怪他会多想。

    花千骨抿了抿唇,利落的打开药箱。

    没办法,走在人家地盘上,多少还是得配合下的。

    士兵凑近看了看,确定箱子里都是些纱布和瓶瓶罐罐,终于放了心。

    他上下看了眼花千骨,温声道:“是这样。我们副将方才见你提着药箱,料定你是个大夫,于是让我回来问问你,愿不愿意随我们进城给百姓和士兵看病,管吃管住,每月还给你钱。”

    话落,他又补充道:“况且你一个姑娘家单独走在外面也不安全,保不定出现个敌军把你掳走了,到时命都保不住。”

    士兵说的义正言辞,说完后还一脸仗义地看着她,颇有一副英雄救美,不留功名的样子。

    就差在脸上写一句:怎么样,我对你好吧?还不快答应?

    花千骨觉得好笑,又想到自己来这的目的,顿时应下了。

    “好,我随你去。”

    左右都是看病救人,民间或是军营压根无所谓,只要她能施展手脚就好。

    士兵一听她答应了,脸上顿时一喜,指着旁边的战马道:“走吧,我送你!”

    寻常人可没机会骑战马,这姑娘今天算是走运了。

    他以为花千骨不会骑,还专门站一边等着。

    “直接抱你上去不太好,你先上,我扶着你,等你坐好了我再上。”

    花千骨看他一眼,也不扭捏,手抓着马鞍的一边一跃而上,动作说不出的干脆利落,蓝色裙摆在空中扬起优美的弧度。

    士兵:!

    他眼睛瞬间瞪大,嘴巴都张成了小圆形。

    咕咚咽下一口口水,他震惊地问她:“你学过骑马?”

    上马上得这么利落,看得他这个老兵都有些自惭形秽了,同样是上马,怎么他就没这么好看呢?

    花千骨挑了挑眉,反而疑惑了,“没学过,但这个很难吗?”

    御空飞行都会了,上个马而已,又有何难?

    见她似乎真的很疑惑,士兵嘴角微抽,也跟着翻身上马。

    “没事儿,没多难,我只是,只是觉得你上马的动作挺好看而已。”

    真的,只是动作好看,绝没有自惭形秽。

    花千骨点点头喔了一声,随后就不说话了。

    士兵坐在她身后拉着缰绳,两腿一夹,轻喝一声,战马瞬间奔出。

    一路快马加鞭,一个多时辰后两人终于到了目的地:天塞城。

    士兵似乎地位不低,守城的将士一见马上的人是他,二话不说就开了城门,目送着两人进去。

    等他们走了有一会儿后,方才开门的守将转头问身边的人:“林小将军马上的那姑娘是谁?咱们天塞城何时出了这么个娇滴滴的大美人了?”

    身边的人摇摇头,他们也不清楚。

    “我看她抱了个药箱,应该是从哪找来的女大夫吧。”

    其他人也点头。

    “对啊,咱们城里缺大夫又不是一天两天了,好不容易碰见个女大夫,没准就给带来了。”

    迎面走来的驻将看他们一眼,“行了行了!说说就得了,上面的事不是咱这些人该管的,都各干各的,认认真真把城门守好喽!”

    众人立马昂首挺腰:“是!”

    士兵把花千骨带到了城内一个庄严肃穆的府邸外,守门的军士过来牵马,他则引着花千骨进去。

    进了大堂,士兵立马挺腰报告:“回副将,人已带到!”

    花千骨看了一眼,发现大堂主位上坐着一个穿银色盔甲的男子,正是之前骑马从她身边经过的那位。

    被称副将的男子正在看书,听到声音抬头一看,果见花千骨无波无喜地站在大堂外,淡蓝长裙包裹娇好身姿,肩上挎着一个不大不小的药箱。见他看来,半点惊慌害怕没有,反而还微微点头示意。

    是个有胆识的。

    他起身走近花千骨,四十多岁的年纪孔武有力,半点疲老样不显。

    “我叫陈定益,是守城副将,你叫我陈副将便可。他是林天,人称林小将军。”

    之前带她来的士兵闻言,笑着点头示意。

    花千骨也微微点头,“我叫尔卿,来自蜀国,是一名游医。”

    她之前一直待在蜀国,说自己是蜀国的,也算合情合理。

    林天听见她叫尔卿,眼眸微动,似乎有些不可思议。

    “你说你叫尔卿?”

    花千骨嗯了一声,“怎么?有什么问题吗?”

    难道,她的名字已经传到别国来了?她这么出名的?

    林天皱了皱眉,上下打量一下她,半晌后摇头:“没,我就觉得有点耳熟,感觉好像在哪听过,可能记错了吧。”

    “可能吧。”花千骨微微笑着,没说自己就是那个尔卿。

    简单介绍完身份,陈定益和花千骨说了下他的想法和要求,确定花千骨身份没问题后,让林天带着她去找落脚的地方。

    去的路上,花千骨注意到偌大一个城里空寂无人,街上也只有士兵来来回回巡逻,就算是边城,应该也不至于这么荒凉吧?

    “林小将军,你说让我来给士兵和百姓看病,可一路走来都没几个人,百姓呢?”

    他莫不是匡她?

    林天知道她误会了,顿时摆摆手解释道:“不不不,姑娘误会了。城里有人,百姓呢也不少,但白天大都不出来,等到了晚上姑娘就知道了。”

    花千骨不解。

    白天不出来,晚上才出门?夜晚那么昏暗,出行岂不是更不方便?这是什么道理?

    她心有疑惑,但也没再多问,一切只等到了晚上便知晓。

    夜晚很快到来,晚餐的时候林天过来了,一进门就道:“尔卿姑娘,我们将军想见你。”

    据林天所说,他们的将军是一个二十多岁的英俊男子,还是雪云国皇室子弟,十一岁来到边城,十三岁上战场,而后一战成名,显露出在军事上的惊人天赋。此后常年驻守边境,二十岁获封“敬王”,是真真正正的天之骄子,雪云国史上最年轻的一品亲王。

    去城主府的路上要经过一条主街,花千骨刚刚过去就被眼前的一幕惊到了。

    她目光微愣,一时间连脚步都慢了下来。

    白天还空无一人的街道,此时人来人往,红色的灯笼挂满了屋檐下,小贩们顺着街道两侧摆摊,各种摊位摆满了整条街。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,还能看见穿着军队服装的男子在里面挑挑拣拣,同寻常人家的妇女那样与老板询问讲价。

    林天见她惊讶的模样,眉毛一挑轻笑道:“我说过,晚上你就清楚了,现在看明白了没?”

    他望着满街人来人往,边走边道:“雪云国位置偏北,白日里多风又多尘,不好活动。从十年前开始,不知怎的,晚上出门比白天出门还暖和舒服,这种情况在国都还好些,但越是靠近边境便越明显,久而久之,百姓白天都不出门了,只有晚上才挂着灯笼走动、逛街。这,也算是属于天塞城的特色吧。”

    他笑着看向花千骨,“这满街的灯火,尔卿姑娘可还喜欢?”

    花千骨点点头,眼中是毫不掩饰的惊艳。

    “很热闹,还很漂亮。”

    之所以漂亮,是因为满街挂着的红灯笼。

    林天一笑,转头叫她:“姑娘跟紧我,街上人多,别走散了。”

    “嗯,知道了。”

    走了好一会儿,两人逐渐步入全街人最多最拥挤的地方,林天走几步往回看两眼,确保花千骨跟上了才继续走。

    刚走出人群,林天转头看她:“尔卿姑娘,前面不远就是城主府了,你”

    话语一顿,林天眼睛忽然睁大,转着身子猛瞧一圈,后知后觉发现一件事:尔卿姑娘走散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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