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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都别动!统统给老子趴下!”

    两个戴面罩的匪徒举着喷子闯入银行营业厅。

    稍矮匪徒手一抖,“砰”,喷子朝天花板开了一枪,水泥粉块扑簌簌掉落。

    掉到了等候区座椅上的李宿,他是镇上派出所的老民警。

    李宿下意识摸了下裤脚,暗呼糟糕,今天没配枪。

    营业厅十多个群众顿时乱作一团,尖叫声连连,吓得身体簌簌发抖,妇女都哭泣了。

    “谁叫你开枪的!给我看好他们!”

    高个匪徒扭头怒目矮个匪徒,随即晃着喷子对着柜员大叫:“把钱箱给我从后门抬出来,快点!”

    “高哥,走,走火,这,这地太窄了,他们趴不下来!”

    矮个匪徒声音打颤。

    “让他们抱头蹲着!蠢货!”

    高个匪徒怒道。

    李宿观察这两个匪徒,暗忖,高个匪徒应该是个惯犯,矮个匪徒是初犯。

    匪徒踩过点,知道所里出警了,是有预谋的抢劫。

    矮个匪徒手在抖,枪口在一个妇女的面前晃悠,距离两米。

    李宿担心他又走火,两腿像鸭子走路似的挤到妇女前面。

    “你动什么?谁叫你动的?我要开枪了!”

    矮个匪徒叫嚷着,声音更加的打颤。

    “大哥,别冲动,这里蹲着舒服些!”

    李宿赔笑。

    突然,被李宿保护的妇女大声尖叫,冲了出去。

    矮个匪徒大惊失色,刚想枪口对准她。

    李宿双腿一蹬,如猛虎出笼,抓住他的喷子向着天花板,同时膝盖发力顶撞他的小腹。

    两人同时摔倒在地,李宿快如闪电挥出一记老拳向矮个匪徒砸下。

    “砰!”

    一声枪响,如天空炸雷,响彻整个营业厅。

    高个匪徒扣动了扳机,命中李宿的脑袋。

    李宿仿佛看到了一道神光,几十年的人生如浮光掠影。

    大学前他的家庭殷实,还是个小少爷。

    大学期间家庭变故,差点辍学,毕业后被人冷嘲热讽,艰难找工作,在别人的帮助下才从了警。

    从此,他走了一条不是一般人走的道路,经常游走在死亡的边缘,用以忘却心中的悲恸!

    在阖上双眼的那一刻,他最想念的是自己负疚一生的父母。

    “爸妈,我来了,不孝的儿子陪你们来了!

    “如果能回到过去,我一定不会让所有的事情重演!如果能......”

    一阵恍惚,李宿站在陌生的十字路口,车辆来来往往。

    望向四周,不,一点都不陌生......

    而是太多年不曾来到这里,这里是东凌步行街,他大学所在的城市——阳城!

    新天地广场,东凌大药房,真维斯,班尼路,肯德基,麦当劳......街上行人的服饰,是21世纪初的环境!

    沿街的音像店播放着周洁伦的《半兽人》,恢弘大气的音乐声传来。

    紧凑的节奏,像机关枪那样直击李宿的心灵。

    “嘎吱”,一阵刹车声。

    “小伙子,你怎么回事?!很危险呀!”

    从桑塔纳车里探出一颗脑袋,是个三七分的中年男人。

    李宿愣了一下,连连道歉,跑到熙熙攘攘的人行道上。

    他现在还有些失神,在人行道一边走着一边看鳞次栉比的商铺。

    突然,他被一只纤纤玉手拉了一下手臂。

    回头一看,是个大眼睛的美女,有点像关之琳。

    她很白,白得像月光,娥眉淡扫,琼鼻,樱桃小嘴鲜红。

    她身材高挑,穿着一袭素雅长裙,身高差不多有李宿这般高。

    她的眼眸里有幽怨,凝视着他。

    “好年轻啊!满脸的胶原蛋白!”

    李宿赞叹。

    他竟然心动了,人说老牛吃嫩草,他这头老牛看到嫩草,岂能不动心?

    “李宿,你怎么回事呀?你说到对面给我买汉堡的,怎么又跑到路中间了?你刚才很危险,你知道吗?”

    李宿过往的记忆翻涌,他此时出现在步行街,眼前的美女又很熟悉。

    难道现在是大一新生军训过后?她是苗笛?

    “卧槽,难道她是苗笛?!”

    苗笛追随者众多,被称为“政法系有史以来身材相貌气质最佳的美女新生”。

    常言道,近水楼台先得月,向阳花木易为春。

    两人都是魁省人,也是政法系的大一新生,他五班,苗笛四班。

    两人军训时互相偷偷递过纸条,纸条里李宿还作了几首有些骚气的小诗词。

    李宿抓起她白皙的手腕,看了下她精美的女士表。

    “今天是2002年9月6日?”李宿急切问。

    苗笛给他这么一抓,心头一阵鹿撞。

    她和李宿逛了一个多小时的步行街。

    李宿总是腼腆的和她保持一定的距离,可不像递纸条那般大胆。

    怎么突然之间,又大胆了......

    “是呀,怎么了?”

    苗笛盯着他,觉得他突然变得很奇怪。

    “哈,哈,刚才给车子的鸣笛声吓的,有点傻了。”

    李宿举手想挠头,刚碰到头发,他放了下来。

    这是他大学时习惯性的动作,尴尬、害羞、腼腆的时候总会用挠头来作掩饰。

    初到社会遭毒打后,改变了这个习惯。

    李宿担心这是一场梦,低头稍微弯腰看苗笛的脚。

    她的脚上果然是一双纯白色的平底鞋!

    苗笛身高有1米72,穿上高跟的鞋比1米75的李宿还高。

    可能是刚军训过脚掌起泡还没好。

    也可能是照顾李宿的身高不穿高跟的鞋。

    此事不可考。

    大学时她很喜欢穿高跟的鞋,长裙也是很少穿。

    在前世,听说苗笛毕业后开了家化妆品公司。

    经过几年的奋斗,年营业额过千万,是个妥妥的富婆。

    后来婚姻不幸,被前夫坑走了几乎所有的财产。

    前夫是她同班同学,整天装逼那傻叉。

    她在三十五岁时,重考司法试,当上了大律师,是个女强人。

    唉!在前世,李宿和她也就逛过这一次街。

    李宿很健谈,很活跃,在喜欢的女生面前却太沉默,太腼腆,判若两人。

    当时因这次逛街,李宿发现苗笛的眼里有一丝的不悦和不满。

    而李宿的大男人主义作祟让他打退了堂鼓。

    “你看我脚干嘛?”

    苗笛缩了缩脚。

    此时的苗笛还不是女强人,很温柔。

    “你的脚真好看!”

    这在前世李宿哪敢说出这种唐突佳人的话来。

    现在李宿的臭皮囊里装着的可是二十一年后的灵魂,而且还是流氓警察。

    “你,你好不正经!”

    苗笛身子一扭,背过他。

    “生气容易长皱纹,就不漂亮了。你带镜子出来没有?”

    李宿轻轻拍了拍她裸露在外的白皙肩膀。

    苗笛回过身,瞪了他一眼,从名贵的挎包里掏出一个粉色的小镜子。

    李宿接过,对着镜子抹了抹鬓角,又把偏长的头发捋了捋,他现在的发型酷似谢霆锋。

    他记得在前世,大学期间有过一段时间留长发,扎辫子,右耳打了个耳钉。

    这是大二以后的事了,这是跟其他系的一个女生来打的。

    李宿看到镜中人五官很端正,配合有些忧郁的眼神,说不出来的一种异样魅力,而脸上是满满的胶原蛋白。

    正是他青春的十九岁,没错,确实是重生了!

    “我怎么没发现你这么臭美?”

    苗笛努着嘴。

    “请你吃肯德基,全家桶!”

    李宿直接上手——牵她的手,对矜持的女孩和女人,他经验丰富。

    苗笛害羞想抽手,李宿紧紧握住,不给她拔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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